北京市政工程行业协会关于开展行业评优活动的实施办法
(试 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推动北京市市政行业的诚信建设,促进市政行业的发展,鼓励市政企业加强科学管理,深化企业改革,实现管理和技术创新,提高市场竞争能力,提高经济效益和综合实力;进一步规范市政工程项目管理,加强员工队伍的建设,提高市政项目经理的整体素质和项目管理水平,保证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激励北京市市政企业和项目经理争先进,创一流,宣传和树立市政行业的优秀典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北京市市政行业评优活动包括“北京市优秀市政企业”和“北京市优秀市政项目经理”两方面评选内容。
第三条 北京市市政行业评优活动由北京市政工程行业协会(以下简称“市政协会”)组织实施,市政行业评优活动坚持自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 北京市市政行业评优活动每年组织一次,评选结果有效期二年。每年第2季度组织申报,第3季度组织评审,第4季度或次年第1季度进行表彰和交流。
第二章 参评范围和条件
第五条 “北京市优秀市政企业” 参评范围和条件:
(一)参评范围:凡在北京地区开展经营活动, 从事市政工程的科研设计、工程施工、监理咨询、养护管理和建材建机生产等法人单位, 已加入本协会者, 均可自愿申请参加评优活动。
(二)参评条件:
1、企业应做到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执行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在行业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
2、企业在经营能力方面,有较强的市场竞争能力和营销手段, 有结构合理的员工队伍,有较高的技术能力和装备水平, 有相应的经营规模、效益规模及资产规模。
3、企业在管理能力方面, 战略管理到位,基础管理扎实,项目管理规范,已建立内部资源共享的信息网络管理平台,通过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整合型管理体系认证, 企业管理现代化成绩突出。企业文化建设成效显著,职工收入稳定增长。
4、企业在财务实力方面,经济效益突出,盈利能力、营运能力、偿债能力和发展能力等各项主要经济指标处于同行业领先水平.。 能按要求向协会提供本企业基本信息。
5、企业在市场信用方面,重合同、守信誉,信用记录优良, 近两年内无违法违纪行为,积极参加本协会组织的行业自律、建立诚信机制活动。
(三)凡是上年度经营亏损、出现质量和安全重大事故或在社会信用上出现不良记录被行政处罚或处理的会员单位,不参加本年度行业评优。
第六条 “北京市优秀市政项目经理”的参评范围和条件:
(一)参评范围:由会员单位推荐具有相应执业资格,从事市政工程的科研设计、施工生产、监理咨询等工作的项目负责人参加。
(二)评选条件:
1、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努力贯彻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
2、履行“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规定的各项任务,认真实行项目成本核算制。模范执行企业管理制度,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3、勇于创新,学习和掌握新技术、新工艺,采用新设备、新材料,在项目管理中运用现代管理技术、方法和手段,确保施工质量、努力降低成本、合理缩短工期、提高经济效益。
4、在项目施工中认真履行施工合同,上年度没有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和安全事故。竣工项目的进度、质量、文明施工均得到业主和有关部门的认可。
5、参评人员应是懂施工、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具有较强组织协调能力的复合型人才。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廉洁自律,团结同志,坚持原则,员工拥护。
6、参评人员应在岗两年以上,至少完整完成一个(含一个)以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7、近三年所负责的工程项目获得部、市级以上优秀工程表彰者优先; 近三年获得省部级劳动模范等先进个人称号者优先.
(三)凡是参评工程项目出现经营亏损、发生质量和安全重大事故或在社会信用上出现不良记录被行政处罚或处理的项目负责人,不参加本年度行业评优。
第三章 申 报
第七条 在自愿申报基础上,“北京市优秀市政企业”和“北京市优秀市政项目经理”每年评选表彰名额不超过会员单位的10%和50%。
第八条 参评单位及个人需如实填写申报表格(见附件1、2),并需上级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第九条 参评单位及个人需撰写相关业绩材料,并附有关证明资料。详见申报材料的报送要求(见附件3、4)。参评资料一式三份,按市政协会评优通知按时申报。
第四章 评审机构及程序
第十条 市政协会设立行业评优委员会,负责行业评优工作。市政协会外联部作为行业评优委员会的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 行业评优委员会由各会员单位推荐的评审专家组成。市政协会按照企业管理、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建立专家库。
第十二条 根据评优工作的具体需要,成立若干评审专家小组,从专家库中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评审专家。
第十三条 “北京市优秀市政企业” 评审工作采取资料审查和现场考察两种方式进行;“北京市优秀市政项目经理” 评审工作采取资料审查为主、现场考察为辅的方式进行。
第十四条 行业评优委员会根据评审专家小组的资料审查和现场考察的结果,进行集体综合评审,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确定“北京市优秀市政企业”和“北京市优秀市政项目经理”初评结果。
第十五条 集体综合评审的初评结果在市政协会网站公示一周后无举报者,进入本年度“北京市优秀市政企业”和“北京市优秀市政项目经理”最终评选名单。
第五章 表彰与交流
第十六条 市政协会对获得“北京市优秀市政企业”称号的单位和“北京市优秀市政项目经理”称号的个人颁发奖牌和证书,并在全市范围内进行表彰。
第十七条 建议上级主管单位或企业给予获奖单位和个人一定的物质奖励。
第十八条 市政协会组织获奖单位和个人在全市范围内进行经验交流活动。
第十九条 对业绩特别突出的优秀市政企业和优秀市政项目经理可由市政协会树为北京市“市政行业标杆”,同时推荐标杆企业参加北京市或全国的行业协会或政府部门组织的“诚信企业”评价工作。
第六章 其 他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协会秘书处制定,解释权在北京市政工程行业协会。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试行。
附件1:“北京市优秀市政企业”参评申请表
附件2:“北京市优秀市政项目经理” 参评申请表
附件3:“北京市优秀市政企业” 申报材料的报送要求
附件4:“北京市优秀市政项目经理”申报材料的报送要求
附件1
《北京市优秀市政企业》参评申请表
单位公章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参评企业全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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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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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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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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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建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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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
代码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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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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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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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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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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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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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评申请 |
本单位符合《北京市优秀市政企业》的申报条件,所申报材料及提供的数据真实有效,特此提出参评申请。
法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
上级部门推荐意见 |
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北京市优秀市政项目经理参评申请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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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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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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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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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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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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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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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项目经理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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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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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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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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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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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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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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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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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获何种
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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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简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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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职期间承担的主要项目名称和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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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意见
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上级主管单位意见
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附件3
《北京市优秀市政企业》申报材料的报送要求
一、凡是符合《北京市优秀市政企业》申报条件的会员单位接到协会通知后,按时报送申报材料。
二、申报材料一式三份,统一用A4纸装订,按以下顺序汇编成册
1、参评申请表;
2、企业优秀业绩报告;
3、法人营业执照,施工资质证书、法人代码证及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扫描件;
4、企业近三年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的扫描件;
5、企业近三年获奖证书扫描件;
上述申报材料中的扫描件需加盖本企业公章。
三、企业优秀业绩报告应包括以下五个部份
(一)企业概况
主要包括企业全称、成立日期、历史沿革、注册资本金、股东情况、经营范围、施工资质、组织机构、历年获奖概述、上年度的资产规模、经营规模和效益规模、职工人均收入等。
(二)企业经营状况,主要包括:
1、经营规模及效益规模。近三年主业和辅业的收入及利润的构成及分析;
2、经营格局及模式。市场竞争力、市场区域的分布、营销手段、上年度工程中标等情况;
3、人员现状。员工的学历、职称、年龄的构成及比例;有职称管理人员、项目经理、建造师及技术工人的等级和人数;
4、技术能力。技术研发成果及应用;
5、装备水平。机械设备的类别及台数;
6、近三年代表工程(单位:万元)。
序号 |
工程名称 |
工程类别 |
承包方式 |
工程总造价 |
自行完成造价 |
竣工时间 |
工程质量及获奖情况 |
工程特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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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企业管理状况,主要包括以下项目的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
1、战略管理——有无中长期发展规划,战略定位、战略目标及战略措施是否明确和可行;
2、基础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激励约束机制),科技开发、财务、设备材料等管理制度建设及执行力;
3、项目管理——工程项目的管理模式,项目经理责任制、项目成本核算制及分包等方面的制度建设和控制措施;
4、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情况及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实施情况,有无重大的质量和安全事故;
5、企业文化——经营理念、企业精神、品牌宣传等;
6、管理层素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运行、企业经营决策层的知识结构、管理经验、管理绩效、经营决策、敬业精神等。
(四)财务状况
从盈利能力、营运能力、偿债能力和发展能力方面,对企业近三年的绩效进行分析和比较。
序号 |
经营指标 |
200 年 |
200 年 |
200 年 |
1 |
盈利能力 |
净资产收益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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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总资产报酬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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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主营业务利润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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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营运能力 |
总资产周转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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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流动资产周转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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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偿债能力 |
资产负债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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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已获利息倍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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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发展能力 |
资本积累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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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销售增长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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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企业社会信用状况
1、优良记录
建筑领域内,近三年获国家、省(市)、部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或协会颁发的工程或企业奖项。
建筑领域外,近三年获国家、省(市)、部级以上的工商、税务、司法、银行、劳动保障等部门颁发的企业奖项。
2、不良记录
建筑领域内,近三年有无《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第87号令)第三章的第14条及第五章的第32至38条规定中的不良行为,并受到相关部门处罚记录。
建筑领域外,近三年有无恶意逃避银行债务、逃税、拖欠民工工资,侵害职工权益等不良行为。
附件4
《北京市优秀市政项目经理》申报材料的报送要求
一、企业推荐“优秀项目经理”的申报材料一式三份,统一用A4纸装订,按以下顺序汇编成册。
1、目录
2、优秀项目经理推荐表(要有签署意见)
3、优秀业绩材料
4、身份证、职称证、项目经理证、项目经理任命书
5、省、市、部级获奖证书(安全、技术、质量、文明生产等)的扫描件
6、业主对工程项目评价的扫描件
7、近三年代表工程的合同及竣工验收单的扫描件
二、优秀业绩材料应不少于2000字,内容包括如何履行项目管理责任书规定的任务;如何落实项目成本核算制,加强项目的成本控制;对进入施工现场的生产要素如何进行优化配置和动态管理,尤其是分包方的管理;如何加强项目的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以及处理突发事故的能力;在项目管理中如何运用现代管理技术、方法和手段,确保施工质量、降低成本、合理缩短工期、提高经济效益有何特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