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第四届第四次理事会决议
&p; 2018年4月27日,北京市政工程行业协会召开了第四届第四次理事会,应到43人,因事因病请假7人,实到36人。监事会成员3人,实到3人。
会议由副会长兼秘书长杨树丛主持。会议听取了秘书处2017年工作总结和2018年重点工作(讨论稿)、2017年财务收支情况报告(讨论稿),以及修改协会章程说明、关于“一诚两优”评价活动涉费情况和关于调整会费的意见;传达了《北京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北京市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行为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京民社发〔2018〕34号)并汇报了有关情况;讨论了11家单位的入会申请和部分副会长及监事长的人士调整。会议决议如下:
一、原则上通过了协会2017年工作报告和2018年重点工作,并同意提交北京市政工程行业协会第四届第三次会员大会审议;
二、原则上通过了2017年财务收支情况报告,并同意提交北京市政工程行业协会第四届第三次会员大会审议;
三、原则上通过了《修改协会章程说明》,并同意提交北京市政工程行业协会第四届第三次会员大会审议;
四、原则上同意对2016年以来收取的“一诚两优”评价活动咨询费进行退费;
五、同意成立北京市政工程行业协会收费行为自查自纠工作小组及人员组成;
六、批准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加入协会;
七、同意部分副会长及监事长的人事调整;
八、通过票决,通过了《关于调整会费标准的意见》,并同意提交北京市政工程行业协会第四届第三次会员大会审议。
九、第四届第三次会员大会的初步定于5月下旬召开,请秘书处做好各项会议准备工作。
2018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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