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整合优化我市社会投资建设项目验收流程,切实提高行政服务水平,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会同相关主管部门制定了《北京市社会投资建设项目联合验收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