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政工程行业协会质量管理小组活动实施细则


北京市政工程行业协会质量管理小组

活动实施细则

 

1、总则

1.1本办法依据国经贸〔1997〕147号《关于推进企业质量管理小组活动的意见》和建协质〔2005〕2号《全国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小组活动管理办法》,并结合北京市市政协会所辖企业的实际而制订。

1.2制定本办法的目的,在于规范协会所辖企业的质量管理小组(以下简称QC小组)活动,发挥职工在本岗位中的工作积极性,激发职工的自主创新精神,持续改进,使群众性的QC小组活动自觉、扎实、有效地开展。

2、QC小组的组建和管理

2.1凡在生产或工作岗位上从事各种劳动的职工,围绕企业的经营战略、方针目标和现场存在的问题,以改进质量、降低消耗、提高人的素质和经济效益为目的组织起来,运用质量管理的理论和方法开展活动的小组,可统称为QC小组。小组人数以3-10人为宜。

2.2QC小组的组建原则为:自愿参加,上下结合;实事求是,灵活多样。其特性为:明显的自主性、广泛的群众性、高度的民主性、严密的科学性。

2.3QC小组实行注册登记制度。由QC小组所在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统一管理。每年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新成立小组的登记注册;停止活动持续半年以上的小组应予以注销。

2.4QC小组活动课题登记要在小组成立注册后,选定课题开展活动前进行。一次课题完成后又新选课题的小组,要重新进行课题注册。

2.4.1QC小组活动课题要体现“小”、“实”、“活”、“新”的特点。活动课题一般分为“问题解决型”课题和“创新型”课题。“问题解决型”课题包括“现场型”、“攻关型”、“管理型”和“服务型”等四种类型。创新型课题是组织在生产经营中,为追求卓越,创造新的产品、提供新的服务、研究并采用新的工艺方法等选择的课题。应鼓励倡导开展“创新型”课题小组活动。

2.5QC小组的活动步骤:选择课题、现状调查、目标设定、原因分析及要因确认、制定对策、实施对策、效果检查、巩固措施、总结和下一步打算。

2.6对QC小组的管理,各企业应把开展QC小组活动列入议程,并纳入质量管理体系。明确主管部门,做好教育、组织发动、日常管理和推广工作。同时为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

2.7各企业单位应加强QC小组活动的经验交流和成果推广工作。在交流成果的基础上,评选出优秀成果加以宣传和推广,并推荐参加上级单位的优秀成果的评审。

3、优秀QC小组的申报

3.1北京市市政协会优秀QC小组的申报需符合下列条件:

1)在本企业QC小组活动中,能够围绕企业方针、目标及生产、经营、管理、服务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开展现场、管理、创新等活动,并且成效显著,其经验有普遍推广意义,是经企业层层选拔推荐出来的QC小组。

2)凡申报北京市市政协会优秀QC小组应填写“QC小组活动现场评审表”。

3)申报时需要提交的资料是:

a)QC小组成果资料3份;

b)由企业各主管部门对其所取得的成果给予确认的相关文件;

c)小组日常活动记录(原始记录);

4、QC小组活动成果的评审

4.1评审的目的

确认QC小组活动所取得的成果;总结成功经验,找出差距,不断改进;用典型引路,进一步推进企业管理和创新活动取得新成果。

4.2评审原则

4.2.1宜大不宜小。从大处着眼,找主要问题。

评审的重点:

1)     成果所展示的全过程是否符合PDCA循环全过程;

2)     是否做到以事实为依据,用数据说话,所用数据正确、完整有效;

3)     统计方法运用是否准确、恰当。

4.2.2客观有依据,不带个人偏见。

4.2.3避免在专业技术上钻牛角尖。

4.2.4不单纯以经济效益为依据,还要看社会效益;重视有形成果,也重视无形成果;鼓励创大成果,也不忽视小成果。

4.3评审标准

依据中国建筑业协会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分会QC小组活动成果评审标准执行。

5、QC小组活动成果的评审方法

5.1北京市市政协会对QC小组活动成果的评审,一般尊重企业现场评审的结果,采取成果发表评审的方式。必要时可进行现场评审的抽查。

5.2评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5.2.1协会把参加评选小组的成果材料提前交评委进行审阅;

5.2.2评委对成果材料认真审阅并按评审原则和评审标准提出点评意见。点评意见包括对成果的总体评价和指出成果的不足之处。

5.3召开QC小组成果发布会,提出对本年度QC小组成果的综合评审意见,以便对QC小组活动的开展加以引导和激励。

5.4为保证评审质量,北京市市政协会聘请经国家省、市一级考评合格的QC小组诊断师担任评委。

附:

1)  QC小组活动现场评审表

2)  问题解决型QC小组活动成果发表评审表

3)  创新型QC小组活动成果发表评审表